員工遲到、懲罰花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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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女士是西安電爐研究所有限公司員工,最近單位內網上掛出新規定:“遲到超過半小時,一律按曠工處理,而且還要罰款200元。連續三次遲到超過半小時,就按照三次曠工來處理,自動解除勞動合同。”程女士說,公司以前也有類似的規定,只不過罰款金額是20元,而且遲到、早退不算曠工。
程女士說,現在單位采用指紋系統,來晚了想讓同事幫著打卡,都沒辦法。由于上班途中堵車,程女士也遲到過一次,還好沒超過半小時,單位沒算曠工。但是要處罰,現在網上登出名字,提示繳納200元罰款。超過一個月不交,就要接受加倍處罰。“不僅上班遲到算曠工,如果下班時沒打卡,按規定也算是曠工,必須接受公司的處罰。”程女士說,大家私下對制度不滿,但沒有人敢向領導反映。
除了罰款,還有懲罰做運動的。陳先生是杭城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原先所在的公司,有一項規定:員工遲到,要做俯臥撐。“這樣是變相的體罰,存在不合理,是違反相關規定的。”陳先生說,自己9月份才進入公司,對此很難接受,一個月后便離職了。
而有的企業甚至規定,員工遲到次數超過公司規定的,可以予以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