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政策扶持文化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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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委市政府近日發出《關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在財政扶持、稅收優惠、投資融資、土地使用、人才培養與引進等六大方面制訂“一攬子”政策意見,鼓勵扶持文化產業發展。據悉,從今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作為文化產業發展扶持資金。
近年來,我市文化產業規模進一步擴大,文化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此次設立的專項資金,主要采取貸款貼息、配套資助、獎勵、項目補貼等四種資助方式,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其扶持對象主要包括市級認定的文化產業園區,文化產業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開發前景和市場競爭力良好的文化產品生產單位和文化服務項目,我市重點發展的新聞出版業、動漫游戲業、工藝美術業等文化產業門類等等。
根據《意見》,在投融資方面,我市積極發展民辦民營文化,鼓勵個人、企業、社會團體以各種形式投資舉辦國家政策許可的各類文化經營企業,在規劃建設、土地征用、稅費減免、金融服務等方面與國辦文化單位一視同仁,實行準入。在稅收方面,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免征企業所得稅;在文化創意園區內新辦文化創意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減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土地使用方面,《意見》鼓勵盤活存量房產資源,用于文化產業經營,并積極支持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產權單位,在暫不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權人前提下,利用舊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地資源轉型興辦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或基地。經認定,對不改變土地用途、利用原建筑物臨時從事文化創意經營活動的,暫免土地收益金;對不改變土地用途,拆建原建筑物臨時從事文化創意經營活動的,減半征收土地收益金。
在人才培育和引進方面,對優秀和特殊文化人才,我市將在戶籍、住房、職稱、家屬隨遷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此外,我市還制定其他相關的配套政策,如對于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將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對文化產業園區、基地、集聚區實行認定制度。據悉,該《意見》執行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