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工資也必須有充分的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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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工資帶有很多不確定的因素,它的獲得與它個人的能力和工作努力相關,但也受制于外部環境。這個外部環境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
外部市場環境。員工所做的努力和貢獻能否完全轉換為企業的經濟效益,就中層以下的企業員工而言,他們是絕對不可能左右的,因為他們僅僅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不能自主確定作什么、不作什么,因而無法對其工作的經濟效益負責。
內部配合環境。員工個人業績的好壞,還要受到員工所在單位和部門內部同事及外部單位部門相互配合協調的影響,這就直接制約著員工個人努力的效果,從而影響到員工個人所能獲得的獎勵工資的多少。企業是一個有機整體,企業內部的員工尤其是中下層員工,其個人英雄主義行為很難取得明顯的成功。所以,僅僅通過獎勵工資來體現員工的努力和貢獻就難以穩住市場緊缺而企業又急需的人才。
從這個意義上講,企業在薪資體系的選擇和確立上,必須考慮到是否能充分有效地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
選擇確立企業的薪資體系,包含兩個方面的要求:
1、選擇確立一個適合于自己企業實際的基礎工資的核定方法體系,即在基礎工資這一經濟福利激勵上,就給企業員工帶來充分的激勵,使員工欲“懶”不能。
2、建立相應的職類分析、職等分析方法和標準,并在確立企業的職類、職等基礎上,確定與崗位特征和貢獻相適應的基礎工資,讓員工任何一份勤勞都有回報。
要使基礎工資具有充分的激勵作用,企業薪資體系必須滿足以下五個方面的要求:
1、充分反映企業不同崗位的技能要求差別;
2、充分反映企業不同崗位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差別;
3、充分反映企業不同崗位的勞動過程差別;
4、充分反映員工個人努力程度差別;
5、充分反映員工為企業所做貢獻大小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