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感到人手不足時,一定要給部門經理招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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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出現現有人手忙不過來的情況,為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有很多選擇。
首先,作為部門經理,我們要思考一下,部門現有員工的工作量真的是很飽和嗎?現有人員的潛力得到了充分發揮了嗎?如果認真調查一下,思考一下,其實不一定。據我自己的觀察和平時溝通,我們有些部門員工的工作量是不足的(有的員工自己都承認)。
其次,即使每個員工工作量飽和,是不是就一定要招人呢?也不一定。這個時候,我們要反思,每個員工的工作模式,思維模式是不是有問題,員工之間或者部門之間相互配合的工作流程是不是高效的。有的時候,思維模式和工作模式轉變了,工作效率就會很大提升。很多時候,流程優化了,工作量就沒有那么大了,這時人手不足的問題就自然解決了。
第三,假設以上問題都沒有,還是感到忙不過來,是不是這時候就一定要招全職員工呢?不一定!我們還可以實行彈性用工制。
所謂彈性用工制,是指與聘請全職正式員工相反的用工形式,而且是受法律支持的。主要有三種形式,1 聘請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員工,簽訂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項目完成,合同結束,不用給付勞保等費用;2 聘請非全日制員工,小時工,象麥當勞和肯德基一樣,一般也不用買社保,很多公司聘請清潔工就是這樣做的;3 使用派遣用工方式,對于一些非核心崗位,可以象華為、移動等公司一樣大量使用派遣用工,可以大大節省用工成本。還有一種方式就是采取業務外包的方式來解決人手不足的問題,象很多軟件公司,項目公司就采取這種方式來解決業務繁忙時的用人需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