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薪酬改革方案年內難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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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營網綜合報道」據華夏時報報道,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尚在籌備中,這次改革的目標是縮小基層與省市級政府、富裕地區和貧窮地區之間公務員的收入差距,同時杜絕灰色地帶的隱性收入,從而達到提低限高的目的。
報道稱,6月25日,一位接近人保部的人士稱,公務員現有的薪酬結構大都單純與職務級別掛鉤,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同時,對于部分領導干部級別的公務員來說,工資薪酬遠非惟一的實際收入,長此以往,公務員內部的收入差距日漸增大。相比事業單位而言,公務員的薪酬改革阻力和難度更大;因此,改革方案年內難出臺,但試點將會逐一展開。
我國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公務員共經歷了四次大的薪酬制度改革,距今最近的則是2006年的規范津貼補貼改革(前三次分別發生在1956年、1985年和1993 年),那次改革的重要目的就在于清理規范各種津貼和補貼,做到基本統一同一地區不同單位的公務員收入水平,使地區之間公務員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但是,時隔8年,隱性福利、津貼補貼等灰色收入仍然大量存在,公務員之間的收入差距也愈拉愈大。
“省部級單位的公務員,享受科級甚至處級的概率較高,但像我們這種縣級的公務員,一輩子想混個副科級都難。”6月25日,已在基層工作近20年的于振山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其所在局里有200多人,但只有局長和幾個二把手能享受到正科級的待遇,其余均屬于普通工作人員;級別差別直接導致收入差距越拉越大,部分領導的收入中,單是陽光工資就比普通公務員多出4倍有余。
不可否認,當前公務員工資至少存在著這兩個方面的差距:地區之間的差別以及同一地區公務員上下級之間的差別,單純“以官定薪”最終導致公務員不晉升工資待遇就很難得到提高的問題。某種程度上,級別、權力就意味著有了更多的灰色收入來源。
另外,報道稱,此次公務員薪酬改革,與近期審批權的取消和下放有著必然的聯系。
報道還援引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王滿船的話表示,由于觸動了相關部門的利益,很多部委不愿意放權從而增加了改革的阻力;同時,為了避免下放的審批權在地方產生新的灰色收入,公務員薪酬改革應運而生,在提低的同時,使得那些名目繁多的福利真正陽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