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辦職工養老險被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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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愿支付養老保險金補償金,北京華奈制衣有限公司將職工曹女士告上了法庭。平谷法院日前判決制衣公司敗訴,賠償曹女士養老保險補償金1萬余元。
去年11月30日,曹女士向平谷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其所在的制衣公司支付養老保險補償金1.3萬元。曹女士說,她于1999年5月至去年3月8日在該制衣公司工作。在此期間,制衣公司沒有給她繳納過養老保險費。今年1月28日,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要求制衣公司向曹女士支付養老保險補償金12848余元。制衣公司不服仲裁裁決,將曹女士起訴到了法院。
雖然制衣公司稱,養老保險已經以工齡補貼形式,每月隨工資直接支付給曹女士,但卻沒有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
法院審理后認為,曹女士與制衣公司之間形成了勞動關系,因此制衣公司應為曹女士繳納養老保險,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由于在曹女士工作期間,制衣公司沒有為她繳納養老保險費,因此法院判決制衣公司賠償曹女士的養老保險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