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求職簡歷的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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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寫個人信息。
在北美,求職簡歷上是不寫私人信息的。不要把自己的婚姻狀況,年齡,種族,家庭成員或者個人特長愛好等寫到簡歷上。
不要篡改事實。
不要因為缺少工作經驗,過于頻繁換工作或是之前從事的工作職位較低而去篡改事實。如果雇主發現你在工作經歷上是在撒謊的話,你就可以和你的工作說再見了。
不要一成不變。
如果你應聘的工作崗位是你從來都沒有接觸過的,最好不要按時間順序羅列你的工作經歷,而是把相關的工作經驗和技能放在前面,以便老板能一眼就看到。
不要過于復雜。
簡歷的內容要讓老板一目了然,排列不要太擁擠,讓人難以“下手”。
不要貪圖方便。
不要照抄公司羅列出來的工作崗位描述。為了顯示你比別人更適合這份工作,簡簡單單只靠列出工作職責是遠遠不夠的,要向老板出示你的成果和功績,獲得的獎勵等等。
不要找任何借口。
不要把你辭職的原因也寫在簡歷上。比如“公司破產了”,“老板是愚昧”,“為了獲得更多的收入”這些話語都不應該出現在簡歷上的。
不要主次不分。
也許公司允許你可以提交兩頁簡歷,但也不要把之前你做過的每一份工作都寫上去。老板只對近10年的經歷感興趣,所以在簡歷上要著重說明你最近的工作經驗和相關的工作經驗。
不要過于摳門。
不可為了省錢,用粗糙的紙來打印簡歷。檢查一下簡歷上是否有語法錯誤,拼寫錯誤或其他污漬。可以讓朋友幫你檢查一下,看看是否還有遺漏的錯誤。
不要附帶太多其他資料。
當你投遞簡歷時,先不要將你的復印件,推薦信,獲獎證書等一起投過去。如果你被通知面試,那時再把這些資料帶上。
不要隨意投簡歷。
不要一看到招聘廣告,就把急著把簡歷投過去。看到招聘廣告,要先思考一下是否適合自己。如果你根本不適合那份工作,那就不要投遞你的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