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忠誠獎”是什么?
請用微信掃一掃
分享
從企業角度來看,設立忠誠獎,可以起到拴人留心激勵員工的作用,出臺這一政策的企業無疑是精明的,它遠比扣發獎金和工資留人要人性化許多;從員工角度來看,在職場江湖混,也要恪守一定規則,總不能天馬行空,“說走咱就走” ,忠誠已成為企業考核員工的一個重要方面。如果員工對企業不忠誠,輕者被調崗降級,重者被炒魷魚,都是不爭的事實。
企業留住員工,可以靠待遇、事業和感情。該企業發放“忠誠獎”,只以金錢為內容,以工作年限為考核依據,未免失之偏頗。當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只以每月50元錢來衡量時,這樣的忠誠也就不值錢了;而且,如果員工出勤不出力,只是熬年頭、混日子,竟然也能獲得獎勵,對那些任勞任怨勤勤懇懇工作的員工就不盡合理;此外,設立“忠誠獎”,是否用工荒形勢下的一種無奈之舉?如果用工充足,形成用人的“買方市場”,企業有了用人自主權和更多挑選余地,他們會不會變著法子裁員,甚至逼迫員工辭職?
今天招進員工,花費大量人力財力進行培養,明天就跳槽了,還散布與老東家“不得不說的故事”,這種經濟上的損失和精神上的傷害,著實讓用人單位頭疼。如今,設了“忠誠獎”,不但能為企業贏得口碑和人才,還能讓員工忠于企業,可謂一舉多得。但它又如一粒泡泡糖,并沒有給員工帶來更多實質性福利。試想,當員工的勞動技能和經驗提高到一定程度,漸變成職場老手時,改善工資福利待遇也是他們的正當要求。現在,本該既得的利益反而需要企業額外“賞賜”才能得到,足以反映企業增資渠道不暢和員工權力弱化。如果企業有了正常透明的晉升工資機制,又何須再設一個“忠誠獎”?
當前,鼓勵人才合理流動已是大勢所趨,為了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并不要求員工“從一而終”。作為企業,更應該考慮如何完善用工制度,健全正常增資機制,從而吸引人才,形成與員工的良性循環;作為員工,“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在其位謀其政,也是為人之道、立業之本,是另一種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