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標準的調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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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會的需求變動,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和人力資源管理師對職業的標準有所調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資格鑒定工作開展以來,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重視和認可,該職業的職業資格二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三級(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和職業資格四級(人力資源管理員)已納入全國統一鑒定,參加鑒定的人數已累計達到十幾萬人,在全國形成了較好影響。隨著職業資格鑒定工作的縱深推進,2001年頒布的國家職業標準中的部分內容已不適宜實踐的發展。為此,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對標準中的部分內容提出了修訂意見并組織了論證,決定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標準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調整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
一、放寬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的申報條件。經過調整,準許獲碩士、學士學位者在未持有職業資格二級證書的條件下直接申報職業資格一級。
二、放寬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的申報條件。經過調整,準許大專文化以下程度者直接申報職業資格二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