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堅持工作-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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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病堅持工作”,在我們這個國度里一直就被視為一種優良品行,被輿論所推崇、嘉許甚至鼓勵。這種思維的濫觴可能源自于戰爭年代的“輕傷不下火線”,因為那時候有著一種遠比一個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更重要的東西需要護衛和堅守——比如神圣的國土、民族的氣節、國家的尊嚴……戰爭年代遺傳下來的某些“慣性思維”,是否仍應成為今人的思維模式?
譬如對個體生命的尊重,就有反思的必要。時下國家正在積極推進的醫療保險體制改革,正是為了從物質上保證每個國民的生存質量,而“健康至上、生命至尊”這一理念,也同樣應成為一種全新的價值觀念,固守于我們的價值體系之中。
隨便翻開一本英雄、勞模的先進事跡匯編,為他們的事跡感動的同時,也會發現“十個英模八個病”。是因為他們以自我犧牲(健康或生命)換得了這份榮譽,還是輿論只將褒獎的眼光盯著那些為工作而奉獻健康甚至生命的人?
帶病堅持工作,有些是強烈事業心的驅使,但不可否認有些乃是制度所逼。比如,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門就明文規定,除了因公出差或公派學習,凡事假、病假都要自己請人代班,并扣發獎金、津貼,超過一定時限還要扣發工資。所以,不少教師小病能扛就扛,扛不住也就是抽空打個點滴再繼續上班。
當然,也有很人性化的單位。我的一位同學在美讀完博士后找了家高科技企業就業。這家企業的員工都可以享受到天數不等的帶薪病假。請假很簡單,假期在三天之內的,只要打個電話給上司說你因病不能上班就行;假期在三天以上的,需要醫生開的病假單。如果病情較重,需要長時間恢復的,先用上你這一年的病假,如果病假不夠用,還可以用上你下一年的病假,而這期間的工資津貼都是分文不扣的。
我國開始啟動了“帶薪休假”制度,在“帶薪休病假”這一點上,是否也應盡快“與國際接軌”?這樣的話,就不需要那么多人帶病堅持工作,甚至病倒在工作崗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