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左手受傷,突然成了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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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的賴先生左手還在疼,那是他在江津一家銅管廠上班時被軋傷的。受傷后,工廠拿出一份《實習生協議》,說賴先生是學校派來的實習生,與賴先生不存在勞動關系。
“我十多年沒讀書了,怎么就成了學校派去的實習生呢?”為此他將工廠告上了法庭。
左手被軋機軋成粉碎性骨折
34歲的賴先生,老家在江津,原本在重慶主城的一家汽車廠當保安。2010年,眼看孩子漸漸長大,賴先生有了回鄉工作的念頭。2010年7月,他回到江津,應聘到雙福新區一家銅管廠上班。
“工廠把我們招過去后,學習了7天,把我分配到軋機車間工作。”賴先生說,在軋機車間工作不久,當年11月,他的左手被軋機軋成粉碎性骨折,傷勢十分嚴重。
工廠與他簽了《實習生協議》
受傷后,賴先生去申請工傷鑒定,但遭到工廠拒絕。
“工廠突然拿出一份《實習生協議》,說我是學校派來的實習生。”昨天,賴先生在電話里顯得有些郁悶,“我十多年沒讀書了,協議上的學校都沒聽說過,我怎么是學校派來的實習生?”
賴先生說,進工廠時,工廠讓他們簽了厚厚的一疊材料。“材料里夾著一張《實習生協議》,我們又不懂《實習生協議》代表什么,以為是個試用期合同,就簽字了。”
昨天,我們了解到,這份《實習生協議》,甲方為工廠,乙方為江津雙福成人教育學校,丙方為賴先生。協議期限為2010年7月19日至2011年1月18日,但協議中丙方除賴先生簽字外,還有10多名勞動者的簽字。
協議上還寫明,非甲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意外傷害及丙方自身疾病與甲乙雙方無關。符合意外傷害保險條件,產生的后果由保險公司賠償,超出部分由丙方承擔,未繳納意外傷害保險金的,產生的費用一切由丙方自己承擔。
因此,工廠否認賴先生是工廠員工,與賴先生不存在勞動關系,這樣賴先生就無法做工傷鑒定。今年,賴先生將工廠告上法院,學校作為第三方出庭。
學校:他們是否來上課我們不知道
法庭上,學校拿出了一份登記冊,證實賴先生曾到學校去報名登記,參加過學校為農民工提供的免費培訓。但后來證實,這份登記冊中的信息并非賴先生親自填寫。
賴先生說,他從未聯系過學校,學校為何有賴先生的登記信息,為何實習協議上出現了第三方學校?昨天,我們致電雙福成人教育學校。
針對我們這兩個問題,學校就業處工作人員施先生說,賴先生等人是親自到學校報名參加免費培訓的。“我們的登記冊,是學員報名時,老師幫忙填寫的。填好后,學員參加培訓后,我們就幫他們找工作。”
“那學員有來上課嗎?”我們問。施先生說:“學生是否來上課我們不知道,我們不對這類學員進行考核。”
但這個說法與賴先生在法庭上的陳述大相徑庭,他說,他是由朋友介紹去工廠上班的,是工廠讓他簽訂了一系列協議。
法院:賴先生與工廠存在勞動關系
昨天,我們從江津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最終判決賴先生和工廠存在勞動關系。
“賴某與工廠、學校雖然簽訂了《實習生協議》,但賴某并非全日制在校生,學校也未對他進行職業技術理論的培訓,未收取培訓費、頒發學生證等,即賴某實際上未接受學校的管理。”法官說,賴某在工廠從事軋機工作,不是以實習為目的,而是實實在在的務工,且工廠每月發放工資和補貼,符合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征。
法院一審最終認定,賴先生和工廠形成了勞動關系。工廠不服,向市五中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昨天,賴先生說,現在他的左手還不能握拳,很可能留下殘疾。拿到判決書后,賴先生向相關部門申請了工傷鑒定,鑒定結果還沒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