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經調解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調解程序 除因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的其它勞動爭議均可以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 調解委員會應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
某公司有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銷售人員,口頭說要離職。公司要求他提前一個月并書面申請,但他沒有。10天后,他書面提出申請即走人,后馬上到另外一家公司上班了。公司幾次提醒要求他回來,可他未予理睬。公司可以以他曠工為由,作出違紀解除勞動合同嗎? 專家解答 可以。該勞動者提出辭職雖經單位同意但未繼續工作1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根據...
網友疑問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那么,企業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所取得的加班工資是否需要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律師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2007〕第085號)第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這里的工資、薪金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
武漢市擬用6年時間創建60家十佳和諧企業,和諧企業的其中一項要求就是建立企業與工會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記者昨日了解到,拒絕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將受處理。 據了解,武漢市基層工會將主動向沒有建立、拒絕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或工資集體協議到期的企業發出協商要約,及時啟動協商談判程序,對拒絕或變相拒絕要約、不按期響應要約等違法行為,上級工會將及時介入,下達工會法律監督整改意見書。企業拒不整改,將下達工...
尤女士:1997年,我還不到規定年齡就退休了,工齡僅27年。現在國家規定可以接續養老保險,我可以接續養老保險嗎? 法律援助員:《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于2010年1月1日起執行,所謂養老保險的接續是指各省(區、市)的城鎮職工、農民工在跨省(區、市)流動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你的情況不屬于這個范圍。 尤女士:我聽說,可以延遲辦理申領養老金。 法律援助員:是的。延遲辦理申領養老金和...
今年四十出頭的市民羅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煩惱—— 新聞再現 市民羅先生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個“帶車求職”的廣告,一家通訊技術公司立即與其聯系,并于2008年2月與羅先生簽訂了為期六個月的《臨時租車協議》(后又續簽多次),約定羅先生及其車輛包租給公司使用,公司每月支付給羅先生6100元費用(含租車、汽油費、司機勞務、午餐補貼等),其他諸如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公司承擔。此后,羅先生連人帶車為這家公司一直干了下來。 今年...
沂水縣某機械廠今年初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手續,在繳費時提出只繳納養老、工傷、失業、醫療保險費,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理由是他們廠里沒有女職工,享受不到生育保險待遇。這一要求被社保機構當場拒絕,并責令該企業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當前,在社會保險日常工作中經常遇到像機械廠這樣的企業在參加社會保險時挑三揀四,對有利可圖的險種就參加,于己無利的就拒絕,推卸自己的社會責任。社會保險...
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歲、女干部年滿55歲。超過該退休年齡的人員應該脫離就業大軍并開始享受養老保險福利。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許多超齡勞動者卻選擇了退休反聘,繼續留在勞動力市場。退休返聘,指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后,繼續在原單位工作,或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后,應聘到其他用人單位,從事有薪勞動的行為。退休反聘的法律關系如何認定呢? 在我國,目前退休反聘的勞動者,大致可分為...
草案的具體規定為: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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